百字言

正经但绝不严肃; 认真但绝不沉闷; 潇洒但绝不邋遢; 八卦但绝不罗索。

Tuesday, July 08, 2008

叛国者注意

终于(有些人忍了好久),政府宣布部那些散播所谓不利国家(还是国阵?)消息的部落客为叛国者。

很多人,包括我,都不明白政府对叛国者的定义是什么。

打抢、杀人、结群伤人的Mat rempit不是叛国者。为什么?因为他们抢钱杀害人后,除了受害者家属,他们并没有影响他人生活,没有号召其他人示威、反对政府。因此,根据我们贤能的政府的定义,他们并没有叛国。

今天信誓旦旦的宣誓书,可以在23小时之内改头换面,前言不对后语,然后全家搞失踪的巴拉大兄,也没有叛国。如果真的有人在后面搞鬼,那个人也不是叛国者。他们并没有颠覆国家。

把国家人民财富吞掉的人,也不算叛国。于是,贪污1万块、10万块、100万块、1千万块、1亿或10亿以上的人,也没有被视为叛国者。

在网上涂涂写写、发表个人看法的人却随时被定位为叛国者。

啊,这是哪门子的定义?我给搞糊涂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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